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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侵占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

本文来源:深圳七星侦探社
发布时间:2021-08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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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人们对物质生活越重视了,对物质的要求甚至超过了精神的需求。导致现在很多人急功近利,甚至还通过非法途径获得报酬。他们经常通过非法占用他人的财产等,另外还拾得遗失物当作称自己的财产。那么非法侵占和拾得遗失物有什么区别?下面让深圳侦探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。

  非法侵占: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、他人的遗忘物、埋藏物占为己有,拒不退还的行为。

  拾得遗失物: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,遗失物只能是动产,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,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。遗失物只能是动产,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。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,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,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。

  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条 【侵占罪】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退还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 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出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本条罪,告诉的才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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